“感冒刚好,少喝点红酒。”

    晚上九点,罗海绿福餐厅,姜韵白将闫冬的红酒杯换成柳橙汁。

    姜韵白今年二十七岁,薄唇桃花眼,穿了件卡其色毛衣,内里是一件深灰衬衫。一套普通搭配衬的本人十分气质。

    姜韵白换好柳橙汁,接着贴心的切割牛排。姜韵白的动作很缓很慢,闫冬看着姜韵白的骨节分明的大手,渐渐有些愣神。

    “拍戏很辛苦?”姜韵白将切好的牛排递给闫冬。

    “还行……”闫冬吸了吸鼻子。他和姜韵白在一起三年,这三年里,姜韵白日如一日的暖他宠他。如果有最佳男友排行榜,姜韵白绝对是最佳男友NO.1。

    闫冬回想两人第一次见面,那时自己是罗戏大三学生,姜韵白是点点奶茶店老板。他跟着同学去买奶茶,当时姜韵白穿着件黑色围裙,一边熟练的摇晃奶茶,一边问他:喝什么口味?

    闫冬不记得自己怎么回答。他只记得自己心脏猛烈跳动。

    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,闫冬天天去奶茶店打卡,根据刻意搭讪:姜韵白是罗海本地人,京市理工大学毕业。有三家奶茶店。目标是攒够一百万环游世界。

    闫冬看姜韵白的眼神都快腻出桃心了。一个月后,闫冬终于忍不住表白。当时姜韵白刚换下工作服,沉思半晌道:“我比你大很多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大!”闫冬忙答。自己二十一,姜韵白二十四。两人撑死三岁年龄差!

    “你喜欢我什么?”姜韵白继续问。

    “感觉你长得好看,性格又温柔,知道的又多。还是理工学霸……”闫冬一下子罗列了数十条。随后眨着眼睛问:“跟我在一起吧,我会一直对你好的。”

    姜韵白揉了揉他的脑袋,随后点头。

    两人就这么在一起。闫冬以为自己会宠姜韵白多一些,但同居后发现,姜韵白太贴心了。

    他会帮自己准备早餐,会记得重要日子,会在自己情绪不佳时耐心哄着……

    闫冬被姜韵白养的恃宠而骄。

    姜韵白哪里都好,只是有一点让他不满:太没有人生目标。